芜湖市审计局关于印发《芜湖市审计局关于建立青年审计干部政治、业务“双导师”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凯发推荐

发布时间:2020-08-14 10:15信息来源: 芜湖市审计局阅读次数:编辑:办公室 字体:【  】

市经济责任审计局,市局各科室、市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计算机中心):

《芜湖市审计局关于建立青年审计干部政治、业务“双导师”机制的实施方案》已经市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8月13日



芜湖市审计局关于建立青年审计干部政治、

业务“双导师”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审计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切实提升青年干部的政治思想素质、审计实务能力,按照局党组工作部署,在市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对30周岁以下的青年审计干部开展政治、业务指导工作,确定政治、业务“双导师”,实施结对帮扶指导,有针对性地进行政治引导和业务指导,为青年干部系好审计职业生涯的“第一颗扣子”,培养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撑得起、作风上过得硬的中坚后备力量,为审计事业长足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一、指导对象

通过考录、审计系统外调任、接收军转安置等方式进入我局或者通过局内部轮岗首次从事审计业务相关工作不足3年的青年审计干部(年龄35岁以下)。

二、指导方式

采取两名指导导师(政治导师、业务导师)对接一名青年干部进行“二对一”指导培养方式,对其通过“传、帮、带、督”结对指导,结合每名青年干部的实际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政治思想引导和业务指导,提高其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每一轮指导期为两个年度,首轮指导期从2020年9月1日开始。

三、导师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担任政治导师的人选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规矩纪律意识,党龄至少5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教育引领能力。原则上由县处级干部担任。

(二)担任业务导师的人选应具有一定的沟通、指导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从事审计工作10年以上,至少担任过审计项目的组长、副组长或者主审5次以上,业绩成果较为突出。业务导师一般由正科级干部担任,与指导对象原则上在同一个科室。

四、指导内容

(一)政治思想引导

指导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引导指导对象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和党纪党规,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成才观,指导青年干部强化政治意识、提升政治站位、规范个人言行,具备符合审计机关工作要求的思想政治觉悟、宏观审计视野、敬业爱岗精神、廉洁自律意识和良好道德操守。

指导方式:政治导师根据局党组和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结合党支部党建工作和主题党日活动,通过谈心交流、阅读书目推荐、学习讨论等方式,引导指导对象积极参与志愿公益、调研联系、社会实践等各类活动,关心关注指导对象工作生活中的困难,了解掌握青年干部思想动向,对指导对象进行政治引领、思想教育和纪律作风锤炼。

(二)业务实务指导

指导目标:以推动审计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帮助指导对象熟悉审计法律法规、其他法律法规及局机关的有关规章制度,熟悉审计工作基本程序,掌握审计技术方法,了解审计文书的适用范围与写作规范等,使指导对象具备独立取得审计证明材料、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和审计工作底稿、实事求是发现和分析问题、客观公正提出审计处理意见的能力,能够规范起草撰写审计报告、审计决定和审计信息、审计要情等审计文书。

指导方式:业务导师根据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和科室工作安排,指导青年干部参与具体业务操作,将各项具体工作内容及方法程序传授给结对人员;指导、修改指导对象撰写的审计案例、审计报告和审计信息。

五、导师职责

(一)根据岗位需要和指导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指导目标,制定年度指导计划和方案。

(二)根据指导计划和方案开展审计实务“传、帮、带”等指导工作,并做好指导纪实。政治导师应定期开展谈心谈话、指定阅读理论书籍或理论文章、组织指导对象参与工作调研并指导撰写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等;动员优秀指导对象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业务导师应传授审计经验和技能,帮助解决审计实践中遇到的问题,指导青年干部担任项目主审、撰写审计报告,帮助指导对象合理选题、深入思考,撰写综合性信息和审计案例等。

(三)检查督促指导对象的工作、学习情况,对指导对象接受指导情况作出书面鉴定意见。指导期间,指导对象的转正、职务职级晋升、加入党派等重大事项需征求导师意见。

六、指导对象职责

(一)服从审计实务导师制工作管理,尊重导师,按时按质完成导师布置的学习和工作任务。

(二)定期或不定期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导师报告学习和实践进展情况,主动向导师虚心求教。

(三)在指导期间接受组织考核,配合市局有关科室实施导师制管理工作。

七、工作程序

(一)确定导师人选名录。在个人自荐和科室推荐的基础上,在征求符合条件人员的意见后,经局党组审定,确定导师人选名录。

(二)导师选聘工作一般于新进审计人员或局内部轮岗人员到岗后及时进行。

(三)人教科制发指导责任书,收集指导工作纪实等证明材料,将指导工作结果纳入个人考核。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强化工作保障

青年干部政治、业务“双导师”工作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由人教科、综合法规科和相关业务科室等共同参与。相关科室要加强日常沟通协调,统筹做好导师确定、日常督办等工作,顺利推进青年干部“双导师”工作的各项具体事宜。对指导工作中发生的购买书籍、调研差旅等工作经费予以保障。

(二)加强精准指导,落实工作责任

局党组加强对“双导师”工作的领导,及时督促推进“双导师”工作。各科室要积极配合支持导师和指导对象开展具体工作。导师要切实发挥指导作用,准确合理制定指导计划方案,督促指导对象按时完成计划任务。指导对象要主动向导师汇报思想和业务工作情况,自觉按要求完成好导师安排的各项工作。

(三)加强工作总结,推进制度化建设

人教科等相关科室可根据“双导师”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进行内容及方式的适当修正调整,及时作好经验总结,不断探索总结“双导师”工作中好的做法,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双导师”工作制度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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