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芜湖市审计局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以公开方式进行询价,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询价人:芜湖市审计局
2、项目名称:市审计局审计业务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3、预算金额:数字化加工总页数约10万页,按照中标的单页扫描价格及扫描数量页数(以实际形成a4幅面电子图像的数量为准)确定最终总价。审计业务档案重新装盒约500卷,根据实际整理数量确定最终结算价。(注:实际数量与上述预估数量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最终结算价根据实际整理数量计算)
二、档案整理总体要求
1、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以下标准及规范:审计业务档案重新装盒需符合档案馆入库标准。
2、成交供应商需自携设备并派人员上门提供服务,市审计局不提供任何设备,只提供办公场地、相关水电需求和必要的档案业务指导、档案原件等,其他工作内容及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指定项目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芜湖市审计局管理制度,作息时间与审计局工作人员一致。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如需更换应征得审计局同意。
4、确保在档案整理的整个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
5、确保整理的档案符合市档案馆入库要求。
6、中标后应及时签订服务合同和保密协议,实施人员尽快进场实施。实施时间控制在两个月内完成。
三、档案全文扫描总体要求
1、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以下标准及规范:
(1)《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05)
(2)《档案数字化转换操作规程》(db32/t1894-2011)
(3)《文书档案文件级目录数据库结构和数据交换格式》(db32/505-2002)
2、成交供应商需自携设备并派人员上门提供加工服务,各种设备性能良好,扫描仪分辨率在300dpi以上;采购单位不提供档案扫描所需的任何设备和数字化加工软件,只提供办公场地、相关水电需求和必要的档案业务指导、档案原件以及数据验收,其他工作内容及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的计算机、扫描仪及其它相关设施设备只能作为本项目专用,实施期间不得将设备挪作他用或随意把不属于本项目的设备带进工作场所进行操作。
4、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应指定项目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遵守采购单位的管理制度,作息时间与采购单位工作人员一致。中途不得随意更换工作人员,如需更换应征得采购单位同意。
5、确保在数字化的整个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
6、按全宗(全宗较大时按全宗号-目录号)进行数据验收、刻盘、目录数据导入以及全文挂接,确保扫描图像与所对应的目录100%挂接正确。
7、确保形成的数字化档案符合市档案馆入库要求。
8、中标后应及时签订服务合同和保密协议,实施人员尽快进场实施。实施时间控制在两个月内完成。
四、安全保密工作要求
1、硬盘及移动介质由采购单位提供,工作完成后由采购单位收回,非采购单位允许的工具,不得带入。
2、参与数字化加工的工作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并签订保密协议。
3、所有数字化工作,必须在规定的场地内进行,凡在加工场地内的一切物品,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带离。
4、档案出入库房必须有采购单位工作人员的带领,并填写档案出入库清单,双方签字。数字化完成的档案,要及时归还入库。
5、数字化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仔细浏览档案内容,不得抄录档案内容,不得议论档案内容。数字化工程结束后,所有参与数字化的工作人员要根据保密协议,承担无限期保密义务。
五、报价要求
本投标价供应商在报价时请报出本项目文书档案整理、审计业务档案重新装盒、每页扫描加工服务之单价并根据预估数量计算预估总价。单价需包含完成该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项目实施、人工、基本辅料附件(不含档案盒)、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投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本项目以预估总价最低价中标。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营业执照中须具有“档案扫描”或“档案数字化”方面的经营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事项
请投标单位携带以下投标材料至我局c421会议室现场开标。询价小组将在符合投标资质的前提下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供应商,如遇报价相同的情况将通过摇号的方式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
投标材料包括:1、本项目报价材料(详见附件),以书面密封形式,密封处加盖公章,不得拆标。
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投标委托书
4、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开标地点:芜湖市政通路66号政务文化中心c区421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3年8月29日下午3时
项目联系人:彭晓璐
联系电话:0553-3887011。